本廉天山矿业
〔2014〕第5期
天山矿业公司纪委(监察室 ) 2014年5月28日
读文思廉:
牢记“公款姓公、公权为民”
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,“公款姓公,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;公权为民,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”,“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,做到公私分明、克己奉公、严格自律”。可谓一语中的,切中要害。
“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”;“公烛之下不展家书”。在古人看来,廉与贪之间的界线,就是公与私之间的红线。大凡清廉的官员,皆把以权谋私看作极大的耻辱,悚然自惕。如何看待公、私二字,应该成为衡量党员干部党性强弱、作风优劣的一个重要尺子。尽管党员干部也有自己的基本权益和基本需求,但这不能同私心、私利、私欲混为一谈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,作为党的干部,就是要讲大公无私、公私分明、先公后私、公而忘私。
在如何对待公款、公权问题上,无数优秀共产党人为我们树立了榜样。毛泽东同志为中国革命牺牲了六位亲人,却几次拒绝为亲属安排工作,甚至连女儿上学也不准用公车接送,真正做到了“恋亲,但不为亲徇私;念旧,但不为旧谋利;济亲,但不以公济私”。周恩来同志理发、招待客人、到老百姓家吃饭,都是自掏腰包,还专门定了《十条家规》来严格要求亲属。
公款姓公、公权为民,在使用公款公权的过程中,领导干部往往面临“公与私”的考验。在有的人看来,用公车办一次私事、花公款请一回朋友、借公权为亲朋安排一份工作,是人之常情,用不着大惊小怪。殊不知,拿一分钱财,就降低一分威信;破一次规矩,就留下一个污点;谋一次私利,就失去一片人心。“千丈之堤,以蝼蚁之穴溃;百尺之室,以突隙之烟焚。”多少不正之风就是在这种习以为常中蔓延,在见怪不怪中逞威。有的人认为,权力是“上面给的”,只对上面负责,因此把职务看作升官发财的阶梯,想问题、办事情不顾民情民意;有的人认为,职务是自己奋斗来的,因此把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砝码,想方设法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,从而洞开腐化堕落之门。
“见小利,不能立大功;存私心,不能谋公事。”“一次让步,次次守不住。”所以,对待公款,必须牢记公款姓公不姓私,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。对待公权,必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,秉公用权为百姓利益尽力,就会造福一方;以权谋私为个人利益打算,就会为害一片。对领导干部来说,用权不谋一己之私,是为政用权的基本准绳。每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常修为政之德、常思贪欲之害、常怀律己之心,心存敬畏,永远牢记公私之分,“有所行,有所止;有所为,有所戒”,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为事业谋发展、为人民谋福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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